Monday, December 10, 2007

感傷。

  如果一個朋友,他只有在自己真真正正行有餘力的時候,才願意替別人做出付出,這是否真的有當朋友的價值?雖然這是一個不應該去思考的問題,而我卻不禁的思考了起來。當然,人都是為己的、自私的,我覺得這既不可否認、無所否認,更不需要否認。這是天性,一種無法抗拒的思想,一種人必定要背負的罪惡。我的確是如此想的。即使是如此,人還是或多或少有為人犧牲的能力。我相信人有將自己的時間、金錢、信譽、學業、睡眠、事業與對他人的情義置於天平上的能力/人性/善意/溫情。

  不過很可惜的,這陣子突然覺得還真是有某些人無法為別人犧牲任何東西。我不懂為什麼有人能聽到噩耗之後哭腰半天在MSN上面說什麼大家要保重身體的人明明家住不遠也沒什麼真的無法挪開的事情結果卻不願意花時間到場致意。我無法原諒別人為了裝模作樣在某些BBS上發一些他媽的莫名其妙的文章寫的好像自己有感而發要大家小心自己的身體注意健康別再熬夜注重飲食,演出一副自己不勝悲傷的爛戲。聽到噩耗只要有時間就該到場致意什麼的,我並不認為每個人都需要如此的裝模作樣。我敢發誓我絕不會為了一個非親非故的人過世掉下自己的眼淚。只是我想拜託那些根本只是假惺惺COSPLAY「正在悲傷的朋友」這角色的人別裝出一副我有人情味我很難過的樣子,那只不過是令人作嘔罷了。拿一個比較爛的比喻來說,這跟一邊看著乞丐在冬日裡挨餓受凍一邊講著好可憐一邊將口袋裡的錢全部拿去投投籃機沒什麼兩樣。

  我並不代表正義/公理/人情,我並沒有資格/權力對他人的行為舉止做任何批判以及彈劾,不過我相信我擁有足夠的理由,以一個身為自己主人的人的身分,改寫自己對這種人的觀感。沒錯,一個人對我來說再怎麼的沒有價值,我所能做的也不過就是如此罷了。

  不過請別忘了,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就有如我寫這種文章一定會受到相當程度負面評價,受到負面影響一般,這些不願意付出的人一定也會為了自己的行為而付出失去人情的代價。當然,我不否認這些人或許可以活得不需要任何人的溫情也不一定(聳肩)。我想說的到此為止,結束。

3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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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因為我不像我的朋友ㄅ丁大大會改程式,所以我是直接使用fc2所附的格式。我哪像ㄅ丁大大blog一天數萬上下呢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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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布丁布丁吃布丁December 10, 2007 at 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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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的時候,我就把考古題跟解答寫在Blog上面,然後看著那些平常ㄎㄅ我的人拿著印出來的網頁看,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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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布丁布丁吃布丁December 10, 2007 at 9: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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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既然誠哥不想談傷感的事情,那麼我來講一些不傷感的事情吧。
    剛剛發現誠哥的網誌右側有個「現在の閲覧者数:」,也許誠哥很關心有誰在看他的網誌沒錯,可是這個計數器居然有[色:FF0000]五位數[/色]之多。誠哥目標遠大,認為他的網誌總有一天線上閱覽人數將會破萬,真是值得欽佩的目標。
    想到這邊我就笑出來了,抱歉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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